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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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常关顾这家酒店,在太平镇上,周围还是比较热闹的,边上有一家藏书羊肉,这次没看到,好多年了,可能关门了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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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理位置优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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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订速度一如既往的快,这是赞携程的 酒店优点:房间大,床大,有液晶电视,保险箱。高区可以看湖景 酒店缺点:房间老旧,设施简陋,房间里连最基本的纸巾盒也没有。另外也没有纸拎袋,袋装咖啡,洗浴用品中没有护发素。电话问服务台要求送一条大毛巾和一双一次性拖鞋,竟被来送的服务员质问“为什么要大毛巾和拖鞋”;服务太差。早餐品种少,质量不高。 总结: 是我住过的最差的4星酒店,还不如快捷酒店。